近年來,我國人口老齡化加劇,新出生人口逐年減少,影響社會發展。為此,國家從2021年開始實施三孩政策。但是,很多人都承受着撫養孩子的巨大壓力。很多人去外地打工掙錢養孩子,沒有時間陪伴孩子。因此,國家增加了育兒假。那麼,育兒假是生產當年就有嗎?誰來支付育兒假的工資?
一、育兒假是生產當年就有嗎?
根據新修訂的《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》第三十二條第三款規定,夫妻雙方每年各享受十天育兒假,直至子女年滿六週歲。根據《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》實施中有關問題具體應用的指導意見,依法生育子女的(含依法收養)並有一個0週歲至6週歲的子女(從孩子出生之日起按自然年計算),夫妻雙方每年均享受10天育兒假。育兒假的期限不根據子女人數累計。
育兒假可在當年休,不得結轉到下一年;可一次性使用,也可多次使用。不包括國家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。也就是説,從新規實施起,凡生育0至6週歲子女的,可按新規規定享受育兒假。
二、誰來支付育兒假的工資?
從目前各地衞計委公佈的政策來看,法定育兒假,基本上按照出勤、工資、獎金等待遇照常發放,不對享受育兒假的職工進行任何形式的扣減,而發放的主體,主要為用人單位。一些地區也在考慮分擔育兒假費用的問題,但仍處於探索階段。在具體工資待遇上,大多數地區默認法定育兒假期間的出勤工資。
在一些地區,如重慶,情況明顯不同。比如,配偶一方休育兒假至子女1週歲的,在此期間的月工資不得低於其休假前基本工資的75%,且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;配偶雙方每年累計休5至10天育兒假,直至子女滿6歲,在此期間,享有與僱員相同的待遇。
三、如何休育兒假?
育兒假是工作一年以上的夫婦可享受的假期。如果孩子父母休完產假已返回工作崗位,職工可在申請開始時間前向用人單位提供户口簿、出生證明作為請假依據。
在婦女休產假期間,男子有權享受30天的哺乳假,哺乳期長短與生育子女的數量無關。但是,它可以一次全部使用,也可以單獨使用。包括休息日,但國定假日除外。